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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海洋〔2022〕30号

  

  

  

  

  

  崇明区海洋局: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856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国沿海地区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并明确主要目标、创建流程和评价指标。

  为合力做好此项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和美海岛创建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照《和美海岛评价指标》,开展自评,符合和美海岛创建条件的,请填写《和美海岛创建申报书》《和美海岛创建自评表》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流程积极主动申报。我局将择优向自然资源部进行推荐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相关附件 沪海洋〔2022〕30号附件.pdf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hyyw/20220706/034041b953ca48f39589271c55dfe6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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