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上海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安排,上海市水务局会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政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目前,各责任单位已完成整改方案中明确的“加快已建成设施的调试和验收、修复破损设施、加强设施运维管理、强化行业监督与检查”等四项整改措施。
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7月14日
相关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xlsx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gsgg/20220715/5ca13f090b0f463c8aacc531acceb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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