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浦河河道管理实际需要,我局拟对太浦河部分河道管理范围线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涉及太浦河北岸G318改线段,西侧起点位于苏沪省界(X=585652.675,Y=3433657.875,国家2000坐标系),东侧终点位于新建堤防与改建G318相交处(X=586394.006,Y=3433609.789,国家2000坐标系),调整段河道长0.9km。具体详见附图。
二、调整内容
本段太浦河原河道管理范围线基本沿G318国道设置,调整后管理范围线根据河道实际情况,沿太浦河河口线往陆域侧延伸11-22米不等,其中太浦河纪念碑处管理范围线平顺延伸。具体详见附件。
三、管理要求
河湖管理范围包括水域和陆域两部分。其中,水域部分是指两岸河口线之间的全部区域;陆域部分是指沿河口线各向外延伸的区域,包括堤防、防汛墙、防汛通道、护堤地(青坎)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
对上述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排污口设置、土地改变用途以及侵占毁损水利设施等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太浦河部分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太浦河部分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gsgg/20220526/6829e29288544b6cbf1794f69aae11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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