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河道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宁晋县进行了河长制相关工作机制的探索,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助推河道长治久清。
一是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宁晋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形成了“行政执法监管有力、刑事司法衔接有序、协调调度依法有据”的河道治理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是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定期召开“河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就河道“四乱”问题进行安排部署。3月30日,县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推动汪洋沟-滏宁渠经济开发区闫家庄村段的河道“乱堆”问题解决。7月6日,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到滏阳河艾辛庄枢纽处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现场踏查了解滏阳河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实施“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宁晋县解决河道“四乱”问题有了法治护航,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河长制有了新的有力技术支撑。
三是持续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宁晋县将按照“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行动”行动指南适时联合县检察院开展相关活动,保持部门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河长+检察长”制度优势,发挥制度作用,助推全县河道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来源:邢台市水务局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2/07/21/59B9F95EF1B14F4DB516780D7503F2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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