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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工作组赴辽指导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1来源: 辽宁省水利作者:佚名

为适应全国各流域洪水情势的变化,以及对防御洪水工作的新要求,水利部修订了《全国主要江河洪水编号规定》。根据规定,7月17日松辽委水文局(信息中心)公布了辽河干流第1个编号洪水,铁岭水文站7月17日11时洪水水位达到警戒水位60.22米,将该次洪水编号为“辽河2022年第1号洪水”。

  7月18日,国家防总救灾司、防御司组成的工作组到辽宁省辽河干流铁岭站检查指导基层防汛工作。

  工作组现场察看了辽河编号洪水唯一站铁岭水文站段目前汛情,并且检查了测站管理、测验设施、防汛物资、安全生产等情况,认真听取铁岭水文局领导的工作汇报,详细询问测站负责人实时数据和雨水情形势,针对防御强降雨、防汛救灾等内容提出了指导意见。

  工作组对我省防汛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强调目前防汛形势严峻,基层单位要继续树牢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意识,继续推进防汛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组表示将继续跟踪洪水过程,直至消退。

  省水利厅、省应急厅、铁岭市水利局、铁岭市应急管理局、铁岭水文局等领导参加检查。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gzdt/202207/t20220719_4620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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