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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2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现将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水节约[2022]11号),下达我省202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目标。根据工作部署,省水利厅联合省发改委将全省2025年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至各设区市(含平潭),进一步健全指标管理体系,逐级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二、主要内容

  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量化指标共有4个,分别是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本次用水总量指标分解以各设区市(含平潭)现状用水情况为基础,并考虑了各地发展趋势,既留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水空间,又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用水强度指标分解根据各地现状用水效率,用水粗放节水潜力大的,则要求节水水平提升幅度就大,用水效率指标已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则要求继续保持。

  (一)用水总量。国家下达我省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189.9亿立方米,本次省对市分解185亿立方米,省级预留4.9亿立方米作为机动指标。2025年用水总量指标最多的是泉州23亿立方米,最少的是平潭综合实验区1.5亿立方米。

  (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国家下达我省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是比2020年下降18%。南平、三明工业现状用水效率较低,节水潜力较大,本次分解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为30立方米/万元、22立方米/万元,比2020年下降27%、54%。厦门、泉州工业现状用水率较高,本次分解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为9立方米/万元、11立方米/万元,与2020年基本一致。

  (三)万元GDP用水量。国家下达我省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是比2020年下降20%。本次分解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指标最高的是南平90立方米/万元,其节水潜力大,比2020年下降22%;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指标最低的是厦门11立方米/万元,其用水效率已到全国先进水平,提升空间不大,故万元GDP用水量指标基本维持在2020年水平。

  (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国家下达我省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0.574,本次分解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最高的是厦门0.5959,最低的是宁德0.558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建宁;联系电话:0591-87552437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xxgk/zcjd/zcjd/bmzcjd/202207/t20220712_59522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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