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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0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2〕169号)

发布时间:2022-07-2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林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驮英灌区田间工程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驮英水库及灌区田间工程建设,2021年以来,多次与崇左市水利局、左江治旱工程管理中心就推进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进行专题会商,及时掌握工程最新工作进展,积极将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纳入《2022年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制方案》及《2022年广西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攻坚行动方案》,依托自治区领导统筹协调机制,高位推动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各项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切实加强对崇左市水利局、左江治旱工程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的督促指导和资金支持。自治区水利厅积极商自治区财政厅,累计落实资金518501万元用于驮英水库及灌区骨干工程建设。今年以来,多次赴现场调研,开展帮扶指导,现场督导工程建设,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指导项目业主开展田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崇左市编制田间工程实施方案的技术指导,并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旱改水”等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有效衔接。同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问题协调会精神,建议崇左市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统筹协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专项资金和社会资本解决灌区田间工程农渠、毛渠工程建设资金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27932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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