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云水政法〔2021〕8号)有关要求,2021年9月29日,在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明确的抽取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现就2021年度开展对水利工程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及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共3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对水利工程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及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象为:大理州海稍水库扩建工程。
(二)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象为:大理州海稍水库扩建工程。
(三)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云南云水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康茂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大理润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建检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楚雄欣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曲靖诚丰岩土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昆明扬禹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普洱市润普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执法人员
范宏忠省水利厅建设运行管理处
(执法证号:YN191078)
杨家林省水利厅建设运行管理处
(执法证号:YN191079)
王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执法证号:YN233944)
陈玉明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执法证号:YN03432)
陈华俊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执法证号:YN233945)
谢章锐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执法证号:YN233947)
三、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检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式
实地核查和书面检查。
五、检查主要内容
(一)水利工程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及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参建单位的市场行为及合同执行情况。
(二)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内容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参建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违规分包;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告是否真实;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等方面。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现场检查的各项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要求,提前准备有关台账和图片材料。
(二)检查组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所在地方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各有关单位要协助督促检查组做好防疫工作,提供必要的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情况,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检查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公示。
(四)请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于10月10日前报检查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云旭 0871-63602521 ynsljsgl@sina.com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1/shuanggongshi_1018/52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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