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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发布《2022年开展节水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30来源: 河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批示指示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近日,沧州市水务局制定并印发《2022年开展节水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检查重点,一是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建设节水设施要求的,或者建设项目擅自停用节水设施的;二是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是建设项目未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求的。

  《方案》明晰检查方法,一是各县水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管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反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对所有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做到一项目一档案,内容应包括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核准证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事人员授权委托书、节水方案、项目平面图,节水设施建设情况等内容;三是对未按照建设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项目应依法立案,经立案处罚后依然未进行整改的,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水务局、社发局要加强《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不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对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逐个进行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在2021年的工作基础上,要加强与发改、审批、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获取新的建设项目台账,2021年已检查的项目要及时跟进项目进度,确保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来源:沧州市水务局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2/07/26/8EE396D88E1645AFAAE9ABFC35211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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