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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5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2〕187号)

发布时间:2022-07-30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毛丽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阳鹿高速建成通车后涉农遗留问题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分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三定”方案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大中型灌区工程的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建设,田间渠道工程(斗渠、毛渠等末梢渠系工程)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不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般性农田水利,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经了解,建议中因修高速路而损坏的排水沟渠不属于大中型灌区内的骨干工程,背冲水库属于山塘,为五小水利,也不属于水利部门的职责范围。

  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桂林市大中型灌区改造建设。桂林市有2个大型灌区和40个中型灌区。“十三五”期间,共对青狮潭灌区、峻山灌区等2个大型灌区和磨盘灌区、水车灌区、金鸡河灌区、灌江灌区、义江灌区等5个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累计下达投资1.6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5亿元,自治区资金0.34亿元)。当前广西已建大中型灌区的建设重点是大型灌区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和1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其中包含桂林市上桂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1年以来,中央、自治区已落实上桂峡灌区改造资金2155万元、1300万元,县级资金尚未落实。截至2022年6月17日,上桂峡灌区已完成2021年改造资金715万元、2022年改造资金730万元。通过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工作,恢复和改善了灌溉排水条件,为保障粮食安全、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水利保障。

  2022年3月起,自治区水利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年)立项审查工作的通知》,开展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储备、立项审查工作,组织各地按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其中桂林市申报的中型灌区有25个,阳朔县申报了顺梅水库灌区和久大灌区2个灌区。6月份自治区召开立项审查会,通过竞争立项等方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灌区,并按优先级建立中型灌区项目储备库。根据初步结果,灌阳县牛湾河灌区纳入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次,顺梅水库灌区等11个灌区纳入第二批次,久大灌区等13个灌区纳入第三批次。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当地水利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为项目早日开工创造良好条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28558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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