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20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开展了天津地区重点电力企业电力安全现场督查。
本次联合督查,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督促天津地区各电力企业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天津地区电力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2〕44号)部署和《天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22〕6号)要求,现场督查组分别对华电天津分公司及所属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等开展了现场督查。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落实、危化品集中治理、除尘器等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三外”安全管理、设备检修安全管理、防洪抗旱准备、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现场督查中共发现问题26项,其中现场管理4项,基础管理22项,当场发放问题整改通知书3份。
总体上看,天津地区各电力企业积极主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比较完善,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开展评估建档,并在地方部门备案。安排安全生产自查,开展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管理机制运行良好,成效明显。
通过本次督查,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和管理部门进一步督促天津地区各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为今年迎峰度夏、防汛抗洪、安全生产月活动等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努力保障电力系统持续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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