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明确地方公用燃煤机组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清算条款,保证电力市场的开放、竞争、有序,结合电力中长期市场实际运行情况,我们对《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鲁监能市场规〔2021〕44号)有关交易结算流程、地方公用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相关条款等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db.nea.gov.cn/tzgg/content_690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