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苏水规〔2020〕7号),经省水利厅审定,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13家符合江苏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延期换证条件(名单见附件),延期有效期为3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
江苏省第五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延期名单
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1个)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苏水安标32030012001)
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4个)
1.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水安标32010022004)
2.新沂市河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水安标32030022003)
3.江苏晨阳恒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水安标32050022021)
4.江苏云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苏水安标32060022008)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8个)
1.无锡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苏水安标32020032001)
2.太仓市堤闸管理处(苏水安标32050032002)
3.海安市贲家集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苏水安标32060032004)
4.海安市水利局焦港北闸管理所(苏水安标32060032005)
5.如皋市如皋港闸管理所(苏水安标32060032006)
6.淮安市淮泗涵闸管理所(苏水安标32080032001)
7.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谏壁节制闸管理所(苏水安标32110032003)
8.镇江市防汛防旱抢险中心(苏水安标32110032004)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2/8/5/art_42984_10564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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