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渝中区政府区长黄茂军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区贯彻落实第4号市级总河长令等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坚决扛起守护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第4号市级总河长令,统筹推进第1号、第2号、第3号市级总河长令,努力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落实新要求、开创新局面。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深刻认识到深化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持续推进河道全域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河长要知责明责、担责负责、履职尽责,强化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社会责任,营造“共巡、共护、共管、共治”局面。要确保联合整治到位,坚持高标准、高品质推动两江滨江岸线建设,全域开展护河净岸,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全力治理河道“四乱”,巩固深化整治成果,持续扮靓滨江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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