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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8来源: 河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项目全过程咨询。

  二、项目编号:G1300002202122001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次招标不设标的,最高报价为100%;投标单位以现行国家或行业收费标准综合优惠率报价。

  四、项目概况

  4.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项目全过程咨询。

  4.2项目概况: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输水线路从廊涿干渠延长段末端取水,终点为各供水目标地表水厂,主要包括:三条输水干线、四条输水支线、三处分水口、加压泵站及穿越建筑物等。线路总长度115.28km,其中北三县段输水线路总长62.65km。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三县段。

  4.3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9769.78万元,其中资本金为20%,由廊坊市和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政府筹措,其余80%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解决。

  4.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的相关工作,项目策划咨询、勘察设计协调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招标采购咨询、合同咨询、进度控制咨询、组织协调咨询、安全施工管理咨询、风险控制咨询、竣工验收咨询等统筹管理咨询相关工作。

  (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审核工程量清单、实施阶段工程跟踪控制、项目跟踪审计等内容。

  (3)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前期勘察、设计、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的服务。

  (4)招标采购咨询:根据委托方需求,编制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组织答疑和澄清,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协助编制评标报告,发送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谈判和签订等。

  4.5服务周期:计划总工期17个月。

  4.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并验收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含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至少一项建设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项目管理咨询负责人:具备至少一项建设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截止日期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包括3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5)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609:00至2022-08-22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相关文件,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省本级社会代理类项目电子交易业务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注册者,后果自负。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注册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

  八、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5日9时00分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412网上开标室-5机位开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保证金递交形式:电子保函或转账形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

  联系人:王先生骆先生

  电话:0311-85185778/0311-8518577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瑞达路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4号梯19楼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18339969939

  电子邮件:kmbfreedom@126.com

   河南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2/08/17/29D6C4C7C8AA4E79B7B677516B16EC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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