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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文答】《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8-18来源: 山东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问:《办法》的制定有何必要性?

  答:2021年底,水利部制定印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412号),要求认真遵照实施。为严格落实水利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水利行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制定《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什么是水利安全生产以及怎样抓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有利于不断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对于防范和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有着积极意义,理应摆在重要位置,推动落实。

  问:《办法》的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41条,共分总则、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置、附则5个章节,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各级职责、重点工作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办法》何时开始生效?

  答: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r.shandong.gov.cn/zwgk_319/fdzdgknr/fgwj/zcjd/202208/t20220815_4028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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