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建立完善水权制度、推行水权交易的决策部署,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支撑乌海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乌海市水务局印发《乌海市水权流转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于7月1日起正式试行。
《办法》将水权流转方式分为水权配置和水权交易两类,主要针对闲置水权无偿统筹配置及水权有偿交易,同时明确了闲置水权和交易水权的认定类型及认定流程,对闲置水权配置和水权交易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实施后,市水务局可对全市闲置水权进行统一调配,切实盘活闲置水资源;用水户可对节约的水权、投资收集的非常规水资源、闲置的黄河水权等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平台或双方直接进行有偿交易。
水权流转制度促进了节水措施的强化和推广应用、提高了用水户的节水积极性,引导水指标向高效率、高效益行业流转,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促进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共同协调发展。然而,水利进入市场难度较大,水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仍需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逐步利用市场机制引导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规范水权有序流转,提升用水总效率,优先支持节水、节能、环保、高效的项目,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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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msdt/202208/t20220815_2103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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