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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3来源: 河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户籍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空白的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面试资格审查表》)的扫描件发至邮箱(dqhrlk@163.com)进行网上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网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电话(短信)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二)复审特别说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未通过或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电话通知,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递补人员持复审材料于9月5日下午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后续考察、公示、录用以及试用期内,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相关单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9:00(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地点: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保定市百花西路132号)

  (三)2022年9月5日下午14:30至17:30,参加省大清河河务中心面试的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户籍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空白的报到证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现场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要自觉配合防疫管理要求。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须分别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绿色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详见附件2)

  2.面试当天,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时报到。

  3.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限10分钟内。

  4.面试时考生只报本人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ebei.gov.cn/)公布,同时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

  联系电话:0312-5906105

  附件1: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面试人员名单.docx

  附件2: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202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附件3: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面试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1).docx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2/08/24/46A94BE03C5245F1BDC29F15929CD9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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