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前,阳泉市水利局于8月31日组织召开《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解读培训会,开启了条例宣传、贯彻、执行的序幕。
《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5月31日阳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22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
培训会邀请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授课,各县、区和市直40余名水利执法人员参加培训,阳泉市水利局向各县、区水利部门负责人发放条例单行本。培训围绕条例立法背景、立法意义、起草过程、立法原则、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地方特色等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导性强,针对性强,为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指引。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sldt/sxdt/yqs/202209/t20220902_7049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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