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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朱家角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整治工程(李庄村、张马村)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09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2〕660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青浦区朱家角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整治工程(李庄村、张马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水项〔2022〕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朱家角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李庄、张马村河道水环境,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青浦区朱家角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整治工程(李庄村、张马村)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按现状河口实施,符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14条段18.99公里,疏浚土方10.67万立方米,开挖土方0.04万立方米,回填土方0.94万立方米,新(改)建护岸15.29公里,布置曝气设备10台,种植绿化17.21万平方米(斜坡绿化2.91万平方米、水生植物14.30万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四、项目总投资434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70.49万元,独立费用462.99万元,预备费206.67万元。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

  六、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20908/f21c6e9aa529451d98dda7b36cca32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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