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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强化三项措施对河道非法采砂“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2-09-09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自2021年9月自治区部署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南宁市强化三项措施提高制度约束力、打击威慑力、司法管控力,对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零容忍”,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提高制度约束力。针对全市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南宁市注重从规划、制度建设、行业发展入手提升监管效能。组织编制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指导横州市、隆安县、邕宁区完善辖区采砂规划编制,同时加强与周边市的沟通协作,联合河池市研究制定都安、大化、马山三县红水河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依据。

  二是强化巡查整治,提高打击威慑力。市委、市政府分别多次研究推进,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5号令、南宁市第2号总河长令及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工、整治措施、整治要求,联合水利、生态环境、海事、城市执法局等部门,大力开展专项巡查整治。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0多人次、车辆1300多辆次、船只110多艘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8件,查扣非法运砂船只4艘,扣押钩机3台;完成16处水上装卸设备拆除,另有4处正在督促整改,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

  三是强化司法协作,提高法律管控力。2021年起,市河长办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水环境污染和河道非法采砂开展水环境公益案件诉讼,督促横州市对口单位抓好郁江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工作;2022年6月,南宁市成立了西乡塘区法院邕江源·三江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通过借助巡回法庭依法审理案件,推动河湖管理领域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此外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广西建设等工作,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联合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统一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采砂监管执法,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南宁市将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着力维护全市河湖安全健康。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sshd/t130511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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