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2日,自治区水利厅二级巡视员、政法处处长刘炀率检查组到玉林市检查防汛保安及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玉林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黄永茂陪同检查。
刘炀一行先后来到北流圭江、容县绣江、南流江相关水域,现场检查了玉林市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河湖违法建设项目和妨碍河道行洪及影响水库大坝等工程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在玉林市水利局召开了防汛保安及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工作汇报会,检查组听取了玉林市开展防汛保安及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专题汇报,认真查看了工作台账。刘炀充分肯定了玉林市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中所做的工作和成效,认为北流市水利局执法队伍建设做得较好,北流容县水水利局水事案件办理较扎实。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信息报送不及时、以整改代立案等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歩整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数据上报工作;二要继续抓好汛保安及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三要强化案件办理,做好行政处罚与司法衔接;四要加强执法队伍自我保护,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五要加强水利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六要抓好普法工作;七要抓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守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人。
检查组还对玉林市水行政执法基地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指导,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sshd/t130447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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