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突出责任落实,巩固清理成果,奋力打造幸福河湖。
一是在管河上升级加力。在纵向上,坚持高位推动,突出河湖长责任落实,市领导以上示下,率先垂范,市级总河湖长主持召开全市总河湖长会议,两次联合签发总河湖长令,多次到现场踏勘巡查河湖;市级河湖长通过巡查河湖、召开专题会议、批示批办等方式,推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在横向上,坚持协调联动,突出部门责任落实,推进落实河湖警长制、“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组织31家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推进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
二是在清河上升级加力。对河湖问题重拳出击,对症下药整治河湖“四乱”,依法管控水空间,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近年来,沧州市先后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500多处,解决了一大批多年历史遗留的河道“顽疾”。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全市河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河湖环境面貌改善提升。为巩固排查整治成果,推动河道垃圾等“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通过发布市级总河湖长令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河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动态清零。
三是在治河上升级加力。启动“万塘千渠百河”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河渠、坑塘清淤整治与连通等工程,推动以河代库、以渠代库、以塘代库,进一步增加蓄水能力。全力支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加强协调调度,积极为南运河引水补水,保障大运河沧州市中心城区段实现旅游通航。组织完成全市181条重点河流现状调查,26条重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提前谋划第二轮市级河湖“一河一策”(2023年-2025年)编制工作,为打造幸福河湖奠定基础。
四是在护河上升级加力。推动全市沿河乡镇全部组建“河小青”志愿护河队伍,促进民间志愿巡河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间河长和志愿者组织近200支,民间河长和志愿者人数达到8000多人。广泛开展河湖长制进学校、进公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利用全市农村大喇叭播放河湖长制知识,有效提升了沿河农村群众河湖治理保护意识。
来源:沧州市水务局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2/12/04/5FC1B6516B4B4EEAAB8367A69F5E4C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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