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唐山遵化市严格落实水利部及省市工作部署,以河长制为抓手,筑牢“全面摸排—多措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执法活动30余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63处,下达诉前检察建议21件。
一、全方位摸排。印发《关于开展河渠“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和主要内容,启动河湖“四乱”问题摸底工作。按照“由大(河)到小(河),先干流后支流,逐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的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查清底数。在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阶段,充分利用问题摸排和上报机制,及时收集汇总新发现的“四乱”问题,并建立台账,做到问题排查全覆盖。
二、多举措整治。一是河长领治。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导、调度,推进问题整改。河长联合检察长开展巡河,市检察院通过向相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效推动了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二是部门联治。联合乡镇执法队开展联合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有效解决了盗采河砂、河堤乱堆杂物、河道管理范围内私搭乱建等一系列“四乱”问题。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环保局、环卫中心等部门,对各乡镇逐村开展解剖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督办整改,进一步巩固“四乱”问题整治成果。三是跨区同治。联合天津市蓟州区、承德市兴隆县完成跨界河流水质超标、垃圾乱堆等问题整治,进一步健全了跨界“四乱”问题整治机制。
三、重长效管理。严格遵循“一本法(涉水法律法规)、一张图(水系图)、一条线(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工作原则,进行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并将“乱排”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开展河湖“清五乱”常态排查整治工作。同时,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回头看”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实现常态长效治理。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3/06/13/57026C3B254C48A2A915499233E45F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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