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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登封市石道乡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7来源: 作者: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登封市石道乡建设项目已由郑发改农经【2018】818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登封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及管材、无塔供水器采购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登封市石道乡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农田水利信息化工程、标识牌工程等。其中:水源工程包括新建塘坝4处、改造塘坝5处、新建坡池3处、改造坑塘1处、新建蓄水池23处、新建大口井19处、新建截潜淹18处、新建提灌站7处、维修配套10处、新打机井47眼、引水管线1处、配套各类水泵137台、以及相应输电线路、设施设备等;节水灌溉工程包括铺设低压管灌管道55.04KM、滴灌管道22KM、喷灌管道10KM、配套压力罐95座、以及其他相应设施设备;农田水利信息化工程包括新建控制调度中心1个、视频监控点8处、IC卡机井灌溉控制系统117套、田间灌溉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套相应设备和软件等。

  2.3、招标范围:

  第1-18标段: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任务;

  第19、20标段:管材采购清单内的供货服务;

  第21、22标段:无塔供水器采购清单内的供货、安装及后续服务;

  第23标段:本项目供货、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4、项目总投资:约7679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工期要求:第1-18标段:施工标(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

  第19-22标段管材及无塔供水器采购标(供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供货、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23个标段,

  第1标段:石道街村、老庄沟村工程施工;

  第2标段:西窑村、阮村、陈村工程施工;

  第3标段:赵庄村(一)工程施工;

  第4标段:赵庄村(二)工程施工;

  第5标段:崔楼村、邵窑村工程施工;

  第6标段:上窝村(一)工程施工;

  第7标段:上窝村(二)工程施工;

  第8标段:尤王庄村、张沟、苗庄工程施工;

  第9标段:郭沟村工程施工;

  第10标段:范窑村工程施工;

  第11标段:王楼村、李爻、郝沟工程施工;

  第12标段:术村工程施工;

  第13标段:许韩村、闫坡工程施工;

  第14标段:后河村、候沟工程施工;

  第15标段:冠子岭村、范庄工程施工;

  第16标段:陈家门村(一)工程施工;

  第17标段:陈家门村(二)工程施工;

  第18标段:本项目信息化工程施工;

  第19标段:管材采购(一);

  第20标段:管材采购(二);

  第21标段:无塔供水器采购与安装(一);

  第22标段:无塔供水器采购与安装(二);

  第23标段:本项目供货、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3.2.1.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3.2.1.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及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2.5.2、投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

  3.2.5.3、投标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3.2.1.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3.2.1.4、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增加:3.2.1.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5.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2.5.3、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其他公告内容保持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登封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371-62830802

  地址:郑州市登封市嵩山路277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纬一路交叉口永和国际17楼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516929171

  监督部门:

  登封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62874793

  传真:0371-62874793

  电子邮箱:2894141303@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登封市嵩山路277号

  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7721868

  传真:无

  电子邮箱:无

  通讯地址:郑州市颖河路110号

  

  招标人:登封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