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海曙区结合实际,及时部署,狠抓落实,对全区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出动排查队伍6支,人员18人、120人次,累计排查乱占、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22起,目前已全部解决。
一是及时部署。海曙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有关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部署,将河湖“清四乱”纳入河湖执法工作,并会同区五水共治办(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宁波市海曙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年初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前期排查成果,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分批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河湖管护,高水平打造美丽河湖。同时召开了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及时推进工作。
二是摸清底数。按照“排查细、档案齐、情况实、底子清”的要求,建立河湖长巡查发现问题报告机制,将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四乱”等突出问题列入巡查内容。结合“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及治水督查竞赛活动,加强巡排查,深挖辖区内河湖“四乱”突出问题。
三是集中整治。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单整治到位。截至目前,共排查建立问题清单7个,已经全部销号。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落实属地责任,细化河长职责,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
下步,海曙区将进一步完善考核,落实属地责任,细化河长职责,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河湖“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辖区“清四乱”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