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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61号)

发布时间:2023-07-11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秦春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规划灌溉范围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以下简称红水河灌区)建设。截止目前,已安排自治区前期工作补助经费1550万元支持河池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3月自治区水利厅印发《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规划报告审查意见》。同时,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国家部委沟通汇报,已将红水河灌区工程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为工程建设实施提供有力的规划依据支撑。

  二、对于您提出的将纳立河(六硐河)南丹县月里镇、三堡乡、中堡乡灌片,布柳河天峨县纳直—更新灌片,盘阳河灌片(以下简称三大灌片)纳入红水河灌区规划范围问题,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指导河池市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充分论证新增三大灌片纳入灌区范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加强向水利部的汇报沟通,争取将工程纳入国家新一轮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清单,推动红水河灌区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发挥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6716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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