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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38号)

发布时间:2023-07-11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黄茂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乐业县防洪排涝减灾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乐业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谋划和资金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022年以来,共计筹措下达乐业县中央和自治区两级水利建设资金6396万元(中央资金5060万元、自治区资金1336万元),用于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水利救灾等。

  2016年,我区组织编制完成《广西治涝规划》,全区共3341个涝片,按照地形地貌及治涝成因可划分为沿江易涝区、河口易涝区和喀斯特谷洼易涝区,其中喀斯特谷洼易涝区917个主要分布在桂西北地区的河池、百色、崇左等地以及桂中、桂西南和桂东北的峰丛峰林地区,包括了乐业县在内的大部分涝片。根据当前政策,乐业县甘田镇百朗河夏福村河平屯排涝工程项目暂时没有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与百色市水利局加强指导乐业县水利局加快项目前期相关工作。一方面,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向中央有关部委加强请示汇报和大力呼吁,将排涝工程纳入相关投资计划,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另一方面,指导乐业县加强各类资金统筹使用,积极谋划市场化融资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为乐业县甘田镇百朗河夏福村河平屯排涝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6702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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