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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 久久为功 处置河道偷排泥浆案取得重大突破

发布时间:2020-02-11来源: 作者:

  

  经过前期情况摸排和现场连夜蹲守,2019年11月22日凌晨,鄞州区水利局和城管局联合执法分队,现场截获了一辆由大型集装箱改装、车牌号码为“皖AB6587”、正准备向云北桥江河道倾倒泥浆的违法嫌疑车辆。

  因向河道倾倒泥浆行为涉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执法人员立即将车辆驾驶员扭送至了下应派出所处置;然而,派出所值班民警经过询问后认定该车辆驾驶员的行为不具备留置条件,又让执法人员带回处理;执法人员故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开至城管下应中队进行证据先行保存,并告知当日上午到鄞州区水利局接受调查;但当执法人员试图联系其配合调查案件时,竟意外“失联”,使得河道偷排泥浆案的调查取证工作面临困难。

  怎么办?怎么干?车牌号码为“皖AB6587”的车辆成为仅存的唯一线索;“泥浆从何而来?”、“当事人是谁?”成为该案首要解决的问题。为此,鄞州区水利局积极寻求区交警部门协助调查,并计划通过全区交通道路监控系统对涉事车辆近一个月来的行驶情况进行筛查,再有针对性地对案发地附近所有相关路段(路口)的监控视频录像进行排查。经过前后数周时间,执法人员通过细致查看视频资料,寻找车辆蛛丝马迹,最终“由点到线”逐渐清晰了该车最近一个月来的行驶轨迹。通过大量数据的对比分析,该车的行驶轨迹主要集中到了云龙镇某房产开发建设工地。该工地成为涉事车辆泥浆装载点的最大嫌疑,案件办理取得了重大突破,调查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鄞州区水利局随即派遣执法人员对上述施工建设工地进行了细致、全面地调查,从水土保持方案到工地施工现场、从水土保持措施到具体施工环节、从工程泥浆产生量到施工泥浆外运量,等等。经过认真比对、论证、核实,发现该建设工地在管理环节上存在较大漏洞,确认有部分工程泥浆未按规定装运至泥浆指定处理地点,而是被偷排到了云北桥江河道内。查清违法事实、收齐各方证据后,执法人员约谈了该工地建设单位,责令其对云北桥江倾倒泥浆河道段进行清淤,恢复河道原状;并明确后续还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建设单位表示接受此次教训,会加强工地监管,严格渣土、泥浆清运的自我管理。

  2020年1月16日,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河道段的清淤工作,并通过了水利部门的复核验收。下步,鄞州区水利局将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