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政法〔2023〕4号),省水利厅防御处组织开展了对洪水影响评价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在2021—2022年度许可的非防洪建设项目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
(一)抽查对象
大理州桃源水库
(二)执法人员
连富 执法证号:25000018072
胡海波 执法证号:25000018211
(三)检查时间
10月17日。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查,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可研批复的工程规模、任务和防洪标准与洪水影响评价许可一致;存在洪水影响评价许可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手续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了该项目存在的上述问题,并提出了尽快办理洪水影响评价许可延续手续的整改要求。
附件: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3/shuanggongshi_1024/57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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