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政发〔2023〕4号)有关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抽查对象
第一组: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龙江水电站)、盈江华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那邦水电站)、瑞丽市水利局(瑞丽市芒林水库)。
第二组:文山鑫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那么果河六级电站)、丘北县小龙潭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龙潭水电站)、云南富宁湘桂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富宁永鑫糖业有限公司)。
(二)执法人员
第一组:
杨勇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119)
吴琨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131)
张坤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137)
张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231)
第二组:
关家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25000018087)
张立巅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25000018152)
王超 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25000018071)
(三)检查时间
10月12日,检查文山鑫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那么果河六级电站)、丘北县小龙潭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龙潭水电站)。
10月13日,检查云南富宁湘桂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富宁永鑫糖业有限公司)。
10月18日,检查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龙江水电站)。
10月18日,检查瑞丽市水利局(瑞丽市芒林水库)。
10月19日,检查盈江华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那邦水电站)。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分别对6家取水单位进行抽查,被检查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检查,云南富宁湘桂糖业有限公司取水计量设施未接入在线平台,且计量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校验,近几年实际用水远小于取水许可水量,需申请变更取水许可水量。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盈江华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瑞丽市水利局(瑞丽市芒林水库)、文山鑫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丘北县小龙潭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余5家均安装了计量设施,计量设施通过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且在有效期内。丘北县小龙潭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调节水库近坝库区漂浮垃圾较多,影响取水和防洪安全,需及时打捞清理;文山鑫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盈江华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瑞丽市水利局(瑞丽市芒林水库)需进一步健全取用水管理台账。云南富宁湘桂糖业有限公司等全部6家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均完成延续申请批准。
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按照相关要求整改。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3/shuanggongshi_1123/57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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