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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

发布时间:2021-03-01来源: 本网作者:佚名

  建设乡村,规划先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不少地方立足实际,科学制定规划,打造美丽乡村。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过去由于缺少村庄规划的指引,村庄无序建设,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因此,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坚持绘好蓝图搞建设。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并明确要求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

  乡村点多面广,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如何科学编制规划?各地各部门应根据乡村发展演变趋势,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因村施策,精准编制。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并不是就不搞建设,中央一号文件作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

  推进村庄规划工作,要为农民群众打造更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房质量作出要求,提出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村庄规划要注意哪些问题?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各地各部门要尊重乡村现状,不搞千村一面,注重保留乡土味道,让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规划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