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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将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1-03-22来源: 本网作者:佚名

  据水利部消息,近日,《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21年度工作要点》经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据和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了解,《要点》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合作,重点在强化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击、强化涉砂船舶监管、加强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三方面开展工作。

  《要点》指出,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利、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对查处非法采砂、非法运砂时发现的涉砂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源头治理,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

  《要点》强调,对长江干流及所有通江支流和湖泊停泊、移动或作业的采砂船舶进行全面排查,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明确对查获的“三无”采砂船和“隐形”采砂船的处置规定,督促各地提出分类处置办法、整治目标和时限,大力推动“三无”采砂船和“隐形”采砂船拆解。督促指导沿江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涉砂船舶集中停靠及安全管理,协调建立涉案采运砂船舶停靠点。

  《要点》要求,沿江各省(直辖市)尽快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加强长江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的协调配合,对地方在执行疏浚砂综合利用中产生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加强对疏浚砂综合利用现场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