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制定印发了《青海省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据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了解,此次青海省印发的《工作要点》从强化扬尘综合整治、燃煤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以及夯实保障措施共5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工作举措,并明确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健全完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体系,落实好冬春季PM2.5污染和夏秋季臭氧污染差异性管控措施,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碳排放控制工作。
《工作要点》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结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确保各项治污措施落实,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