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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垃圾分类这样干

发布时间:2021-03-29来源: 本网作者:佚名

  近日,南京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自2020年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果,发布了2021年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据环保法制调研中心获悉,在未来一年,南京市将从源头减量、完善分类体系、提升转运处理能力、提升分类实效、深入宣传动员等方面着手,推动南京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加强源头减量方面,南京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签、超薄塑料袋等有关塑料制品;推进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经营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品;推广使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鼓励消费者自带布袋子、菜篮子;推进绿色包装应用,邮政快递网点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使用率降至50%以下,推动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推进绿色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采购一次性杯具,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加强对蔬菜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推进地产洁净农产品上市。

  在完善分类体系方面,将对已设置的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进行全面排查并调整改进;对尚未设置的小区,因地制宜推进收集点建设,对其中无空间条件或难以“落地”的小区,以及沿街店铺,采用“定种类、定时间、定线路”的“公交化”流动收集车进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

  在提升转运处理方面,推进栖霞餐厨垃圾处理厂、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建设。完善转运设施,完成城东大型转运站基础施工,开工建设秦淮区白下科技园转运站;完成玄武区转运站、鼓楼区幕府东路转运站、栖霞区西岗转运站一期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玄武、鼓楼、雨花台、栖霞区回收中心,完成秦淮区回收中心选址立项。

  在垃圾分类方面,南京市将进一步夯实分类体系建设,健全法律配套制度,强化考核激励,统筹城乡推进,充分发挥‘一领四动’作用,不断优化小区‘三定一督’分类投放模式,基本建立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