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赓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形成了《四川省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度,财政部分别以财农〔2020〕18号、财农〔2020〕57号、财农〔2020〕65号、财农〔2020〕107号共计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31200万元。在收到中央文件后,我省严格按相关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受灾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以川财农〔2020〕57号、川财农〔2020〕97号、川财农〔2020〕135号、川财农〔2020〕187号等文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地方,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度中央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31200万元,我省已全部分解下达地方。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9431万元,全省预算执行率30%,其中中央在12月24日以财农〔2020〕107号文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6100万元,我省于12月31日分解下达地方,该笔资金占全年预算资金总额(31200万元)的52%;目前该项资金涉及项目主要在开展前期工作,实际性投资完成较少,若扣除该笔资金,我省预算执行率为63%。
我省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下达、绩效管理、资金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我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做好绩效预算监控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的来看,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能较好地完成各项资金指标,特别在防汛抢险、灾害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明显,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度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指标主要有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水库(水电站)水毁修复数量、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涵闸泵站水毁修复数量、其他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数量、防汛通讯设施修复、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河道疏浚、水文应急监测预报等9项。
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年度任务排查消除874处,已完成610处,完成率70%;水库(水电站)水毁修复数量:年度任务修复335处,已完成修复224处,完成率67%;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年度任务修复376处,已完成修复183处,完成率49%;涵闸泵站水毁修复数量:年度任务修复83处,已完成修复58处,完成率70%;其他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数量:年度任务修复34处,已完成修复33处,完成率99%;防汛通讯设施修复:年度任务修复350套,已完成修复210套,完成率60%;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年度任务修复128套,已完成修复102套,完成率80%;河道疏浚:年度任务疏浚5.5公里,已完成疏浚5.5公里,完成率100%;水文应急监测预报:年度任务预报95次,已完成预报95次,完成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一是财农〔2020〕107号文下达的16100万元,因资金下达较晚,目前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暂未形成实质性的工程量;二是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主要用于防汛减灾、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该类资金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的因素,地方无法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通常是资金下达后,根据受灾情况开展方案设计、招投标等相关前期工作,加之受疫情、冰冻期等影响,项目推动受阻,故全年预算执行率受到较大影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对未开工项目,督促地方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对已开工项目,督促地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完工发挥效益。二是加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绩效目标效益实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认真分析总结自评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整改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机制,并自评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gsgg/2021/4/7/611ea6ea486a4cffbe305c77639a0e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