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寻河湖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福建省于3月8日启动第二批河湖文化遗产调查认定工作。此次调查旨在继续全面梳理改革开放前(1978年前)建成或传承的河湖文化遗产,展现福建各地多彩多姿的河湖文化。
河湖文化遗产,作为人民群众在水事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瑰宝,既包含河湖工程本体及区域环境等物质类遗产,也涵盖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非物质类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科技、艺术、社会等价值。为进一步摸清河湖文化遗产资源,本次调查认定工作将更为细致和丰富,力求全面展现福建河湖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
据悉,此次调查类型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大类。其中物质类河湖文化遗产包含河湖工程本体及区域环境、水祭祀、水纪念、河湖文博场所及河湖教育机构等。非物质河湖文化遗产则包含文学艺术、科技著作、宗教民俗、故事传说等类别。
调查认定工作将分为申报调查、专家初审和成果展示三个阶段。各地河长办将负责调查挖掘辖区内的河湖文化遗产,并申报至相关部门。其中,2016年6月公布认定的《第一批福建省水文化遗产名单》和2022年参与申报福建省第一批河湖文化遗产的不再上报。随后,专家团队将对新申报及第一批未认定公布的河湖文化遗产进行初审,并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和专家评审。最终,将组织作家和媒体记者深入挖掘认定的第二批河湖文化遗产,通过媒体专栏报道和书籍出版等形式,广泛传播河湖文化的魅力。
作为水资源大省,福建在河湖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从2014年率先进行水文化遗产调查,到2016年调查成果的集结出版,再到2022年率先响应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并发布第一批福建省河湖文化遗产名单,福建不断在河湖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探索前行。此次第二批调查认定工作的启动,标志着福建将进一步提升河湖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注入新的文化动力。
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表示,在全省开展第2批河湖文化遗产调查认定工作,将进一步摸清河湖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遗产历史与现代价值,推动河湖文化遗产系统化保护和创造性发展。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mtjj_31141/202403/t20240326_64200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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