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配套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为进一步提高草案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5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bssltzcfgc@163.com
二、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311-85185529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河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0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4.16.doc
河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4/04/16/CE4600B30168479C87794047C0C61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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