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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区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天津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按照市节水办、市发展改革委、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原市农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天津市节水型区县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正在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目前,南开区、蓟州区按照程序通过了评估验收,满足《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拟认定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

  受理部门:市水务局水资源中心

  联系人:孙旸

  联系电话:022-88377967

  

  天津市水务局

  2021年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zwgk_17147/gkml/tzgg/202101/t20210108_5295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