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 号)要求,市河长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经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各区河长办推荐,市河长办遴选确定了3个先进集体、3名先进工作者、3名优秀河(湖)长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2397000*6978;联系地址:江苏路389号802室;邮政编码:200050。
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共计3个)
上海市水利管理处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河长制办公室
附件2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共计3名)
马小雪 上海市水务局
程光宇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李思颖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杨浦区水务局)
附件3
全国优秀河(湖)长推荐对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共计3名)
吉玉萍 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委员会
蒋国强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陈永坚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gsgg/20201222/a2417b19ccca4f27abfa61194ee7db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