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企业水务 > 正文

宝鸡市建立地下水位变化月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2024-05-28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宝鸡市地下水管理监测中心以《陕西省重点区域地下水位月发布预警提醒暂行办法》为依据,以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为基础,不断强化地下水监测数据分析研究,探索建立全市地下水位预警机制,开展地下水位预警提醒工作,切实加强地下水超采超载治理,推进地下水管控指标刚性约束制度。

      水位预警以全市多年国、省地下水监测站监测数据为依据,按照行政区划为单位,结合地貌单元及水文降雨资料,综合分析县区地下水位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对水位下降幅度大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提醒函,督促指导县区分析查明水位变化原因,及时掌握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监管。水位预警提醒函每月发布一次,全市5县4区共有173处地下水监测站参与水位预警。水位预警机制的建立,可有效防治全市地下水超采、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推进水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dfss/202405/t20240523_23302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