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机制、强监管。制定《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包县市督查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加强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1名州领导包1个县、1名县领导包1个乡镇、1名乡镇领导包1座电站”的安全监管包保责任体系,健全“三单一书”管理制度,769座电站落实769名首席安全官和1765名安全员。
二是排风险,评等级。组织专家对全州水电站开展建成以来首次专业化、系统化、全面性的问题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评估,全面摸清安全风险等级,安排10名水工、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常态化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505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是强惩处,引退出。开展水利、发改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水电站进行停运整顿;对整改难度较大、无整改价值的“小、旧、散、乱、弱”水电站,严格落实“该停就停、该关就关”政策;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核,整改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全州共退出小水电231座,责令解网停运整改小水电71座。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dfss/2024/5/28/cdf6bc96a58045479ea7f8c579d7ff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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