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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组织召开《南宁市河湖长制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4-05-28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5月15日上午,南宁市组织召开《南宁市河湖长制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自治区水利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法学部等单位的专家以及南宁市水利局、司法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在听取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情况汇报后,与会专家、代表分别从河湖长制的定义、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的规定等方面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分析,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条例(草案)》定位、体例、内容和关键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南宁市水利局表示,与会专家及部门单位同志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供了有益借鉴,下一步将逐项分析、深入研究、采纳吸收,明确实施河湖长制的法律边界,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凸显本地特色,统筹兼顾好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相关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既不超越立法权限,又能创新提高立法质量。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sshd/t184624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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