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00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谭德伦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潘国尧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
吕文伟 广西海事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谢显之 自治区海洋局副局长
主持人:
韦 翔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10:00
韦翔: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广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切嘱托,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湾长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谭德伦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潘国尧先生,广西海事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吕文伟先生,自治区海洋局副局长谢显之先生。
首先请谭德伦先生作介绍。
10:01
谭德伦: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广西河湖长制工作的大力支持,对新设立湾长制工作的关心关注表示衷心感谢!
广西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切嘱托,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湾长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广西落实河湖长制和湾长制工作情况。
一、河湖长制工作成效与经验做法
(一)坚持河长统领,强化履职尽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自治区双总河长签发第7号总河长令,带头巡河调研,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累计巡河巡湖近80万人次,推动解决一大批河湖保护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及时调整更换1136名河湖长,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三是问诊把脉河湖健康。持续推进100多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开展485条河流健康评价,同步组织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强化系统施治。
(二)坚持底线思维,维护河湖安澜。一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动河湖划界、332条重要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和“三区三线”有效衔接,加快形成“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二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治。着力抓好河湖遥感图斑复核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多措并举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截至11月上旬,完成水利部推送我区的5.5万余个河湖遥感图斑复核,完成1912个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完成49条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入河排污口10443个;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6%,较“十三五”末期(44.8%)提高约11个百分点;全区港口完成船舶垃圾接收转运2546吨,船舶生活污水接收10416吨,含油污水接收转运约11010吨。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0月底,共收集线索问题1394条,立案查处318件。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广西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86艘,清理整治违规网具14546张(顶),查办违规违法案件601件。
(三)坚持协同共治,提升监管水平。一是联防联控联治。与相邻的湖南、广东、贵州和云南四省签订了《湘粤桂黔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先后开展滇黔桂、湘桂联合巡河和粤桂九洲江联合执法巡查活动和交叉执法行动,推动联合巡查执法常态化。二是凝聚部门合力。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机制建立以来,共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2609件,累计破获非法采砂(矿)案件369起,逮捕947人。三是强化社会共治。积极引导各类民间志愿服务队参与河湖保护,截至目前,全区共发展“河小青”“环保妈妈”“巾帼河长”“河流卫士”等志愿服务队1.3万余支,其中“河小青”志愿服务队3901支,参与青少年达385万人次。
二、全面推行湾长制工作情况
(一)落实湾长制,高位推进海洋管理。全面完成自治区、市、县(市、区)、镇(街道)级湾长组织体系建设,构建了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双总湾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总湾长/湾长的党政同责、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制定湾长制工作规定和考核制度,召开首次自治区湾长制工作会议,移交整改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28个,部署落实湾长制工作要点67项;落实巡湾制度,推动我区海洋环境质量持续为优,2023年春夏两季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平均比例为93.4%,优于国家考核目标要求(≥92.4%);北海银滩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广西首例。
(二)坚持治管并重,提升海洋环境品质。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扎实推进海洋环境管理治理工作。完成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按时序要求推进整治。建立海上环卫制度,推动海洋垃圾实现常态化清理整治。2023年以来,累计出动人员约6.65万人次,清理海域面积1215万平方米,清运海洋垃圾2万多吨,岸滩垃圾平均覆盖度由2022年的6.31‰下降到1.91‰。推动船舶污染防治,完成北部湾港船舶垃圾接收转运5737立方米,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16145立方米,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4477立方米。
(三)坚持保护和修复并举,维护海洋生态健康。2023年以来,我区累计完成营造红树林304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191公顷;发现布氏鲸35头次,识别布氏鲸19头,在三娘湾识别白海豚约100头。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呈现健康状态。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强化河湖长制湾长制的实施,推动我区河湖水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10:12
韦翔:
感谢谭德伦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示意。
10:12
科技日报记者:水环境治理是河湖长制的重要内容,今年我区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潘国尧:
感谢记者朋友对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注。2023年,我区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取得了显著成效。1—9月,我区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2%,劣V类水体比例为0,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我区有9个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前30名,是入围城市数量最多的省份,柳州和桂林位列全国第1和第2。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紧盯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定期召开水环境质量分析会,按流域、河段解剖问题,开展重点流域督导帮扶,指导各市精准靶向治污,确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粤桂沿海诸河、西南诸河共计49条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的“查、测、溯”工作,并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三是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6%;累计建成市、县生活污水处理厂129座,日处理规模达594.35万吨;累计建成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23座,平均负荷率达63.06%。四是全面提升水环境管理效能。我区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建设广西水生态环境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以数字赋能智慧治水,更加科学、精准支撑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美的水生态环境。
10:16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广西在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
谭德伦: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的具体行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高位推动,努力让八桂大地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成为造福人民的美丽幸福河湖。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第4号、第6号总河长令,大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加强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等工作衔接。2023年,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今年建设100条(段、个)美丽幸福河湖。二是完善工作体系。制定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十四五”建设方案,“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500条(段、个)以上美丽幸福河湖。制定印发《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开展“党建助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以结对共建、结对帮扶、结对服务等方式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三是推动创建扩面提质。持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生态补水、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系统治理贵港瓦塘江、贺州沙田河等28条中小河流,高质量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截至目前,广西已建成250条(段、个)美丽幸福河湖。
我区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明显,河池市下枧河入选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桂林漓江、南宁那考河先后获评全国美丽河湖案例,柳州市水环境治理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23年1—9月地级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全区有9个设区市进入全国前30名,柳州市、桂林市分别排名全国第一、第二,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10:19
当代广西杂志社记者:随着国家重大战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在广西的加快推进,广西的航运业发展明显加快,进出广西港口的船舶数量迅猛增加,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风险也随之加大,请问今年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工作在落实船舶污染防治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谢谢!
吕文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据统计,截至2023年10月,北部湾和西江干线船舶进出港268万艘次,货物吞吐量6.23亿吨,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1.3%和21.2%。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船舶污染防治为抓手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湾长制工作,切实保护广西的生态环境。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部署,统筹开展重点水域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针对性地开展了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动、西江流域船舶污染物监管统一行动、深化北部湾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广西辖区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能力。我们与广东、海南海事管理机构建立了船舶污染防治区域监管合作机制;会同自治区相关单位修改完善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修订实施了《桂林漓江旅游客船污染物监督管理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三是强化现场监督,依法打击船舶非法排污行为。我们常态化开展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8027艘次,检查率22.3%;督促指导船舶合规排放船舶垃圾、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5.99万立方米;依法查处违反船舶防污染规定违法行为221起,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四是强化应急防备建设,有效提升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我们高度重视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政府、港航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综合污染应急体系建设。我们和交通运输厅共同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目前广西有南宁和钦州2座国家级溢油应急设备库和8家专业清污企业,沿海港航企业均依法完成了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船舶污染防治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守护好壮美广西的青山绿水贡献海事力量。
10:23
广西工人报记者:2018年以来国家对于严控围填海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广西是如何妥善解决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
谢显之: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1年底自然资源部下发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系列文件后,自治区海洋局高度重视,严守海洋生态底线,不折不扣坚决贯彻落实围填海管控、无居民海岛保护等中央政策要求,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业务培训和集中办公等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全力消化现有“存量”,为服务壮大我区实体经济、促进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一方面,制定“已批未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根据项目所在地市级海洋主管部门申报,共有效处置面积13600多亩,为北部湾港钦州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9号10号泊位仓储工程、明阳防城港一期主机及叶片厂装备制造基地等90多个全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主动作为,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政策支持,优先对我区“未批已填”项目处置力度,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2022年指导钦州市上报钦州大榄坪综合物流加工区区域7100多亩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并获得自然资源部审查备案,为钦州华谊化工、中伟新材料等一批超百亿重大项目在区域内顺利落地提供了精准高效用海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海洋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好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加强项目用海保障,赋能我区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10:26
光明日报记者:前段时间,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联合签发自治区第7号总河长令,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情况。
谭德伦: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是2023年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联合部署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有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自治区两位总河长签发自治区第7号总河长令,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等重点领域,结合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治等工作,对70个重点问题进行跟进督办。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约谈一批违法单位或个人,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处罚一批重大违法行为,拆除一批严重妨碍行洪建(构)筑物,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移交一批违法犯罪线索,切实推动解决涉水突出问题。
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由各级水利部门牵头,同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单位共同参与,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加大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广西水安全。截至10月底,全区各级水利部门共收集线索问题1394件,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318件,已结案150件。目前,专项执法行动按计划深入推进。
10:30
中国日报记者: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是湾长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广西在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上有什么具体举措?
潘国尧: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任务部署的必然要求。我区以湾长制为抓手,聚集各部门力量,共同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今年北海银滩已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实现了“零的突破”。“十四五”期间,我区将采取如下措施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已将我区划分为13个海湾,统筹部署了120多项任务措施,围绕美丽海湾建设目标,系统推进污染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亲海空间提升、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十四五”期间将在我区建成5个美丽海湾,展望2035年,全域美丽海域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二是坚持以湾长制为抓手,齐抓共管实现协同共治。按年度将美丽海湾建设任务分解细化,列入湾长制工作要点,统筹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海洋等部门力量,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共抓海洋大保护、推进海洋大治理的强大合力,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扎实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三是坚持示范引领,讲好美丽海湾故事。以银滩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为示范引领,总结美丽海湾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组织开展“采风行”实地采访报道活动,宣传报道美丽海湾建设过程中涌现的优秀人物、感人故事,讲好美丽海湾故事,探索创新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新模式新路径,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共建“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10:33
韦翔:
感谢四位发布人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相关单位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cjd/t17507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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