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里湖
监测河流水量
额尔古纳河
海鸥戏居延
5月,春夏之交,内蒙古大草原万物复苏,生机勃勃。辽阔的塞北大地上,嫩绿点缀,河流蜿蜒……
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流淌着大小河流4000余条,坐落着大小湖泊400余个。数据显示,内蒙古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为515.7亿立方米,其中,多年平均年水资源可利用量仅为253.42亿立方米,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很不均匀,人口和耕地分布也不相适应,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近年来,内蒙古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管好水、用好水,写好高质量发展“水文章”。
强化刚性约束努力破解“水瓶颈”
受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内蒙古水资源严重缺乏。一直以来,经济发展都受制于水、受困于水。缺水,成为制约区域发展的“瓶颈”。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内蒙古结合地区实际,切实将水资源作为首要约束、第一条件,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发挥最大刚性约束作用。
2022年,内蒙古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盟市、旗县区,将全自治区103个旗县区按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为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2023年,对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进行了水量、水位“双控”评估,对超双控指标的管理单元所在旗县进行通报,并将采取限审限批。内蒙古完成全自治区22条跨省河流、7条跨盟市河流和68条跨旗县河流的水量分配,分水源、分行业逐级将区域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基本用水户,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全面建立。
黄河干流流经内蒙古6个盟市,流域涉及内蒙古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和乌兰察布市等7个盟市。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的水资源状况尤为紧张。为切实抓好黄河取水监管,不断强化用水计划管理,严格落实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要求,内蒙古对全自治区4个地表水超载盟市和8个地下水超载(采)旗县实行新增超载水源取水限审限批。
严格取用水管理。2023年,内蒙古公布了6条开展水资源调度的跨盟市河流名录和1个调水工程名录,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完成率达100%。
一直以来,农业用水在总用水量中占比较大,但取用水底数不清。聚焦农业深度节水和精准计量问题,内蒙古率先探索推行“以电折水”模式。2021年,在部分盟市和旗县先行试点;2022年,初步建成了地下水灌区“以电折水”平台;2023年,完成了65万眼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计量工作,初步实现了对地下水取用计量的在线监测。
强化监督与考核。内蒙古持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按年度印发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全自治区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管理监督检查。将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逐年分解到盟市,再由盟市分解到旗县,并对上一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同时,将违规取水、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问题纳入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县委书记专项考核中。通过过程监督、定期调度、现场检查等形式手段,推动发挥考核监督约束作用。
落实节水优先不断释放“水动能”
作为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节约用水是解决内蒙古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措施。
近年来,内蒙古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成立由政府副主席任组长的水资源节约利用专项组,出台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一盟(市)一策”和解决“大水漫灌”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等系列措施,全面加强分区管控,全方位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用水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内蒙古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和5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其中,西辽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粮食主产区,但地下水累计亏空超过100亿立方米;河套灌区是全国三个特大型灌区之一,但灌区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属于没有引水灌溉就没有农业的地区。
内蒙古加快推进农业节水,完成13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任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594万亩,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解决“大水漫灌”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下决心、下力气解决河套灌区“大水漫灌”问题。2023年,秋浇水量压减至8.8亿立方米,较常年减少45%。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河套灌区乌兰布和灌域、永济灌域等建成节水型灌区。
拧紧工业“节水阀”。据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公报》显示,2022年,全自治区用水总量193.47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13.24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6.8%。针对内蒙古黄河流域多个工业项目因无水无法上马的实际情况,内蒙古果断采取措施,严格抓好高耗水和落后产能工业企业节水改造,严格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严禁取用地下水。2023年,乌海市8家企业通过节水改造,节水368万立方米;包头市实施工业节水项目26个,节水712万立方米。截至2023年年底,内蒙古累计建成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57家、节水标杆企业16家,建成节水型园区3家。
“在生活中,我们要从点滴做起,不要让水长流。”“可以使用节水型水龙头。”“我们可以用洗脸水、洗头发的水来冲厕所以及清洗家具。”在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内蒙古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呼和浩特市市民纷纷分享生活节水小妙招。
近年来,内蒙古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广泛宣传节水,推动城镇节水降损和农村生活节水。
据统计,截至2023年,全自治区累计建成73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旗县(区),建成率达71%。同时,内蒙古积极推广合同节水模式和节水贷。2023年,累计签订合同节水项目10项,吸引社会资本投资2.35亿元,发放“节水贷”6亿元。
2023年,内蒙古全自治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9.58%和12.76%,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全部达到管控目标。
坚持多点发力持续做好“水支撑”
水利,是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保障。内蒙古坚持用“活”水资源,强化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2023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以强化配置管理、促进配置利用、加强能力建设、健全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领域和规模,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近年来,内蒙古积极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将非常规水源的取用水户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不断加大对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的配置力度。2023年,全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7.89亿立方米,较2020年增加3.24亿立方米。内蒙古积极推动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工作,选取黄河流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4个城市进行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2023年,水利部办公厅公布了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结果,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3个城市获优秀试点称号。另外,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先后纳入全国第一批和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范围。
内蒙古坚持盘活水市场,推进水权制度改革。2003年,内蒙古开始在黄河流域探索开展盟市内和盟市间水权转让工作,2014年,被水利部列为全国7个水权试点之一。经过多年摸索与实践,内蒙古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完成全国第一家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形成了一套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的转让审批程序,同时,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不断推动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在健全组织机构方面,2003年,内蒙古成立水权转让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014年,为加强盟市间水权转让工作,成立了由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农牧厅、法制办等多部门组成的自治区盟市间水权转让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自2014年开始,内蒙古陆续出台了盟市间黄河干流水权转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水权交易规则(试行)等多项制度文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建设。经过不断努力,内蒙古水权交易制度逐步完善,交易成效日益凸显:累计批复转让黄河水量4.43亿立方米,解决了260多个工业项目的用水问题,为约4000亿元工业增加值提供水资源支撑;通过积极争取,顺利启动黄河流域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建设,预计可转让水资源量1.2亿立方米。
内蒙古坚持保障水安全,落实保水采煤与“量水而行”。面对水资源匮乏的实际情况,以及地区长期积累的地下水超采、河道断流、湖泊萎缩等动态演变的水生态问题,内蒙古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大力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有力提升了地下水管控和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西北部的鄂托克旗,地处黄河中上游。近年来,该市“一矿一策”编制“保水采煤”方案,采用充填开采、奥灰水区域治理、注浆封堵裂缝、留设防隔水煤柱、建立水文动态监测系统等措施,在12家井工煤矿全面推行“保水采煤”,逐年减少煤矿疏干水量。2023年,全旗疏干水产生量为46.67万立方米,同比下降6.2%。
鄂托克旗积极推进疏干水综合利用,探索矿区绿色发展新路径。将煤矿疏干水指标分解到需要疏干排水的煤矿,对所有井工煤矿疏干水排水管道、露天煤矿疏干水蓄水池安装在线计量设备,并接入鄂托克旗智慧水利综合管理平台,做到“分水到矿”、精准计量。另外,将煤矿自用外的疏干水处理达标后,统筹用于居民生活、园林绿化及工业生产用水,从而实现了疏干水百分之百高效规范利用。
西辽河干流,是目前全国七大江河中唯一处于断流状态的大江大河干流。生态水量调度对西辽河生态复苏具有重大意义。2020年起,内蒙古开始实施生态水量统一调度工作,西辽河干流水头逐年向下游延伸。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10条具体措施,全面加强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当年,西辽河干流过水长度达到135.15公里,25年来首次到达通辽城区界规划断面。2024年春季,内蒙古紧抓春季冰雪融水关键期,全力做好西辽河春季水资源调度。最终,西辽河干流过水长度达到136.75公里,超出2023年水头行进终点1.6公里,取得了新的突破。
当前,辽阔的内蒙古大草原上,“周水济腹、三纵四横、六域贯通、多源调配”的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网络布局正在构建,“一屏、六区、六脉、多珠”的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格局正在形成,内蒙古水利高质量发展进程正在全力推进。
西辽河
伊敏河
大黑河呼和浩特市段
本版图片均由李建国拍摄
(转自《中国水利报》侯艳娇)
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slyw/202405/t20240524_2513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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