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建国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近年来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节水型高校建设,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我们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强度,细化分解水量,以旗市区为单元明确地表水和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将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细化分解到70个管理单元,设定地下水开发利用上限。”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副局长梁心蕊说。
内蒙古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提交了以再生水和地表水作为生产水源的取水许可申请。呼伦贝尔市水利局立足相关规定和公司所在地扎兰屯市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对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取水许可进行批复,并配置再生水资源量79.5万立方米。如今,该公司已完成再生水源切换工作,实现再生水取水工程供水,扎兰屯市也在再生水配置利用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
稳步推进工业节水的同时,呼伦贝尔市农业用水效率也在节节攀升。呼伦贝尔市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程管护、用水管理”4项机制,制定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强化农田灌溉设施建设,完成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建设任务,济沁河灌区、花木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正在全面推进。
除了管好水、用好水,呼伦贝尔市主动探索节水新模式,大力推进合同节水及“节水贷”工作,先后组织8个旗市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组织4所高校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海拉尔区等8个旗市区已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全市建成率达61%,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到2025年建成率达到60%的任务指标;4所高校全部完成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进度排在全自治区前列;全市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86%。
(转自《中国水利报》2024年04月02日)
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msdt/202404/t20240402_2488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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