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和助推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治水兴水大文章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日前,省水利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水利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出台八条措施,加快水利科技创新,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对重大水利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面向水利工作一线,优化需求凝练,每年安排2~3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要作用的重大水利科研项目进行重点研究和攻关,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创新与水利实践紧密结合,更好服务山西水利实践。
二是鼓励水利科技创新。鼓励省域内涉水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关高校积极开展水利科学技术研究。省水利厅对我省涉水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关高校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纳入水利部《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的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根据推广项目经费申报情况,给予每个项目不低于10万元的推广补助资金。
三是强化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坚持科研为生产服务导向,加快推进科研成果应用转化。省水利厅对我省涉水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关高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好应用前景的重点水利科研成果在应用转化、产品中试、示范推广、标准研制等方面予以支持,根据经费申报情况每个项目安排不低于10万元的成果转化补助资金。
四是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科技力量骨干引领作用,鼓励各市、各单位积极组建水利专业创新团队、创建水利专业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等水利科技创新平台,省水利厅对省域内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支持,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水利专业实验室和试验基地认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创建补助。
五是强化水利科技人才培养和激励。完善水利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水利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梯队建设,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积极申报水利技术研究推广项目,在水利科研项目计划中全面推行水利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省水利厅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水利科技成果”评选,对我省获得国家级、省级或水利部“水利领军人才”“水利青年拔尖人才”等认定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要对其在职务安排、职称职级评定、经费保障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六是健全水利科技工作体制机制。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科研项目转化推广评估机制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库,完善水利工程带科研机制,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的科技含量。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凝练形成一批高质量水利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等项目库,指导开展科研攻关,引领全省水利行业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
七是加强水利科技交流合作。深化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等的交流合作,围绕省重大水利项目推动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学科交叉和深度融合,加速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推动跨单位、跨体制、跨学科开展联合攻关,产出一批原创性、战略性重大创新成果。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引进先进技术,学习先进理念。
八是加强水利科技工作服务保障。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工作责任考核,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涉水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参与的多元化水利科技创新投入体系,不断提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sldt/sjss/202406/t20240604_9580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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