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工作,为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条例》,全面提升内蒙古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厅党组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制定《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将《条例》宣贯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推动《条例》各项条款落地见效。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互相交流等方式,推动各部门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邀请法律专家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节水措施、法律责任等具体规定进行宣传解读,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学习,提高水利系统各级干部职工依法节水管水的能力。
二是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组织开展《条例》全民有奖网络知识问答活动,提升《条例》知晓度;深入企业、机关解读《条例》,宣传普及节水知识,为节水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以高速公路、公交站点等交通场所为宣传重点,布置《条例》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增加《条例》曝光率,提高公众关注度。
三是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媒体导向作用,通过内蒙古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相关栏目解读,以及在行业报刊、厅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依法节水治水的良好氛围。
四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点主题日,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宣传重点内容,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知识读本、解读《条例》内容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节水意识。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将全面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努力形成社会关注、民众知晓、用水户熟悉、节水管理人员全面掌握的节水治水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slyw/202406/t20240606_25197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