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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河长制工作简报2020年第26期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作者:佚名

  

  本期要目

  

  ◆李静在丰都巡河和调研时强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市政协办公厅组织召开璧南河“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协调会

  ◆北碚区围绕四个层面着力增强河长履职实效

  ◆秀山县建立三项机制助推三级河长巡河提质达标

  

  【市级河长动态】

  李静在丰都巡河和调研时强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11月10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龙河丰都段全国示范河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静赴丰都开展巡河和调研龙河丰都段示范河湖创建工作时提出要求。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示范河湖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二是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严格落实第1号、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探索建立长效管水护水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持续开展好清“四乱”清“三排”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水土保持、岸线绿化,切实改善水环境,使龙河丰都段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幸福河。

  

  【区县总河长动态】

  近日,黔江区委书记、区总河长余长明巡查阿蓬江舟白街道箭坝社区段,调研近期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涪陵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周少政带队巡查长江涪陵段,安排部署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北碚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周旭带队巡查梁滩河,实地查看梁滩河生态保护等情况。渝北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唐川,区政府区长、区总河长谭庆主持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暨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动员会。大足区委书记、区总河长于会文集中约谈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水质排名靠后的12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铜梁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唐小平巡查小安溪流域铜梁段,安排部署新一轮“一河一策”编制等工作。城口县委书记、县总河长阚吉林带队巡查任河高观镇段,实地查看高观场镇河段保洁、污水处理厂运行等情况。荣昌区政府区长、区总河长高洪波对濑溪河、大清流河16名乡镇(街道)级总河长进行集中约谈,乡镇(街道)级总河长就履行职责、压实责任等工作提交保证书报区纪委监委备案,并作出公开承诺。奉节县政府县长、县总河长祁美文带队巡查梅溪河,组织召开梅溪河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

  

  【一河一策】

  市政协办公厅组织召开璧南河“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协调会会议要求按照科学编制、结合实际、解决问题原则推进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一要加强沟通协调。流域内璧山区、江津区、永川区要加强与市交通局的沟通协调,确保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做到上下协调。二要把准重点任务。把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污水厂改造提标、贯彻落实第1号、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等重点任务和内容纳入新一轮编制工作之中。三要踩稳治理节奏。坚持前期搭骨架、中期抓治理、后期抓巩固原则,在中期评估前完成主要的治理目标任务,为后期治理腾出空间和余地。四要把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打表推进,有力有序推进基础资料收集、重点问题研究等各项工作,在今年12月底完成方案初稿编制。

  

  【联防联控】

  川渝两省市三级政协委员在荣昌举行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调研考察暨保护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助推会议,签署《保护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合作备忘录》。

  合川区与华蓥市召开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工作会,签订《全面推行河长制跨省界河流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建立管护联席会议、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等相关机制。

  永川区与泸州市合江县签署长江交界水域打击非法捕捞合作协议,开展水上联合执法巡查。

  

  【河长履职】

  北碚区围绕四个层面着力增强河长履职实效一是“一长一档”记录情况。统一制定巡河方案、问题交办、整改回复等履职档案参考模板,区级、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完善“一长一档”,全过程记录河长履职情况。二是工作意见强化统筹。印发《关于做好区级河长巡河统筹工作的意见》,明确巡河要点,从内容、形式、机制等方面规范河长履职及牵头单位职责。三是智慧系统提供支撑。整合多部门的监测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无人机、水质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辖区重要河库的实时可视化监控,为河长履职助力。四是通报考核督促推进。按月通报河长巡河履职完成情况,同时将河流水质监测结果及对比分析结论直报责任河长。专项督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河长巡河查河等四个方面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长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底河长制工作考核中进行扣分。

  秀山县建立三项机制助推三级河长巡河提质达标一是学习培训机制。制定河长制专题学习培训计划,2020年以来,组织开展河长制专题培训4期,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河长586人次,河长制工作人员168人次。二是履职跟踪机制。完善河长履职“一周一提醒、半月一梳理、一月一通报”制度,每周由乡镇(街道)河长办负责给乡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长发送“巡河提醒”短信;每半月由县河长办对当月河长巡查情况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落实;每月由县河长办将当月“河长履职情况”反馈给县委督查室并予以通报。三是分级考核机制。乡镇(街道)级河长巡河达标率低于100%,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河长办进行集体约谈并对所在单位年终考核予以扣分。村(社区)级河长巡河达标率低于100%,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河长办联合进行集中约谈,建议对履职不到位的村级河长所在村(社区)年终考核予以扣分,并扣发该村级河长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简讯】

  △近日,南岸区广阳岛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綦江区将各级河长巡河工作开展情况、交办的各类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河长制专项资金划拨及使用情况等6项内容纳入全区综合督查。

  △忠县加大河长制工作投入,安排河流断面监测资金60万元,河长制专项资金155万元,基层河长、保洁员保险11余万元。

  △石柱县建立分级约谈机制,分级对巡河不达标、上报问题较少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长进行约谈,已累计约谈各级河长310名。

  △秀山县组织召开全县巡河不达标河长集中约谈暨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通报各级河长巡河、查河情况。

  △近日,重庆高新区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纳入各级河长巡河内容和河长制工作考核。

  

  【采用通报】

  2020年10月简报采用情况统计

  序号

  区县

  10月采用条数

  累计采用条数

  10月上报条数

  累计上报条数

  序号

  区县

  10月采用条数

  累计采用条数

  10月上报条数

  累计上报条数

  1

  万州区

  1

  9

  1

  21

  22

  潼南区

  

  8

  1

  18

  2

  黔江区

  

  7

  

  13

  23

  荣昌区

  1

  7

  2

  15

  3

  涪陵区

  

  8

  

  22

  24

  开州区

  1

  8

  

  22

  4

  渝中区

  

  7

  

  15

  25

  梁平区

  1

  13

  1

  58

  5

  大渡口区

  

  7

  

  14

  26

  武隆区

  

  7

  

  18

  6

  江北区

  

  5

  

  16

  27

  城口县

  1

  4

  3

  23

  7

  沙坪坝区

  1

  16

  4

  52

  28

  丰都县

  1

  3

  

  1

  8

  九龙坡区

  

  9

  

  29

  29

  忠 县

  

  1

  

  5

  9

  南岸区

  

  6

  2

  13

  30

  垫江县

  

  4

  

  7

  10

  北碚区

  

  4

  

  13

  31

  云阳县

  

  3

  

  1

  11

  渝北区

  1

  9

  2

  25

  32

  奉节县

  1

  3

  

  4

  12

  巴南区

  

  6

  1

  15

  33

  巫山县

  1

  6

  1

  7

  13

  长寿区

  1

  8

  1

  17

  34

  巫溪县

  

  3

  1

  9

  14

  江津区

  1

  10

  

  20

  35

  石柱县

  1

  6

  7

  39

  15

  合川区

  

  11

  1

  20

  36

  秀山县

  

  5

  

  20

  16

  永川区

  

  11

  4

  57

  37

  酉阳县

  1

  8

  

  22

  17

  南川区

  

  7

  

  19

  38

  彭水县

  

  6

  

  8

  18

  綦江区

  1

  9

  3

  11

  39

  两江新区

  

  0

  

  3

  19

  大足区

  

  5

  2

  12

  40

  重庆高

  新区

  

  3

  2

  11

  20

  铜梁区

  

  11

  

  19

  41

  万盛

  经开区

  

  1

  

  4

  21

  璧山区

  1

  12

  4

  30

  

  

  

  

  

  

  

  

  

  


原文链接:http://slj.cq.gov.cn/ztzl_250/hzzjsst/tzgg_24017/202011/t20201116_8463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