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水利基建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动自查、检查和抽查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取得实效,6月14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水利基建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当前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剖析了发现的问题,阳泉、晋城等6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驻厅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了招投标领域有关问题的通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咏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推进发现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再提高,工作举措再扎实,扛起行政监督的主责,加强对水利建设经营主体招投标工作的行政监督,通过行政、法律和信用手段,加大对水利基建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的打击和惩处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国办发〔2024〕21号文件。规范评标专家管理,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深化全流程电子交易,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协同高效监管。二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针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省市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推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我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制落实的指导和监督,招标备案文件的审查、监督机制建设和督导检查等方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智慧监管手段。协同有关部门建设和应用行政监督平台,发挥信息化平台监管效能,逐步实现功能齐全、方便实用、信息可靠、智慧监管的目标;五是注重信用信息应用。加强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监管平台功能,营造企业自觉守信的氛围,强化社会监督力量,共同构建诚实守信、公正透明的环境。六是优化部门协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招投标工作中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发改、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关键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加强水利部门内部的协调配合。
会议强调,各地市、各有关水利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的重要性,扭住关键环节,压实主体责任,畅通各方协同,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确保落地见效,下定决心解决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长期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召开。驻厅纪检监察组、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太原市水务局、省水利发展中心、省水文总站和万家寨水务集团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余10个地市在各市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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